Saturday, November 26, 2005

走路

再去看location,只一個星期的時間,可已經面目全非。幸好變得更合心意,cam man也很nice。本想用steady cam一shot落channel 1 接channel 2,但為免眼高手低,還是不用steady cam了。對,我認我肴底。cam man問我認不認識呀邊個,我說認識,原來本想找呀邊個幫我hold steady cam (好彩我一早決定不用...),世界真細。今日較早時間,朋友說有機會介紹另一位呀邊個給我認識,是位監制,一開名,原來也是認識的,是暑期工的老闆。世界細得沒有可能再細,尤其這圈子。記得那一年,日接夜夜接日的困在天馬合和office,聽得最多的是“x!拍緊野呀熄電話喇唔該!”(是的,他們x完你又會唔該你),吃得最多的是浸滿飯盒的倒汗水。有一次收23開27,39我們在置地面前拍劉青雲,放飯時我蹲在近Galleria那轉角位扒著盒內的倒汗水,面前走過的是我大學的supervisor。雖說我是穿著Paul Smith恤衫,但那一刻之後,我跟本再沒有形象可言...要知道我是何等注重個人風格與形象。

突然又好像跟這圈子很接近,有點怕。

獨個從油街走路回來,行了近半句鐘,頭又開始痲。耳邊塞著流行曲,感覺還是蠻好的。北角至這邊的路很安靜,車雖然多,但聽不到的我管它喇。沒有燈火通明的招牌,四面八方的街燈微弱卻專注的射過來。因為光從不同方向打過來,我看見三個我的影子。一個是這個顏色的,一個是這個顏色的,另一個是這個顏色的。哪個才是我。三個都是,又三個都不是。雖只很微弱,可外圍影響太多,我的影子都給打得散開。都是從我身上來的,因此全都是我。但我不是影子。要抓得住本身。

走了很多路,到達的時候我獎了自己一份壹週刊,及一罐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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