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普通,我高不成低不就,我沒甚麼好令人特別記得起我。實在的關係不多,可不清不楚的好像是有一堆。我必先要強調我自覺我不是個甚麼了不起的人。似乎越沒甚麼特別的人,越是能夠四處起火頭。與現在你捧一個行為舉指外表內涵也平庸得令你想大叫的男孩來做明星時,也會有一班同樣平庸的女孩來日追夜追一樣,沒有道理可言,卻並不代表男孩是怎麼特別。
年輕的時候,老是見到甚麼喜歡的都定要天昏地暗的一頭栽進去,不論人或事也一樣。為她做甚麼都可以,但如果得到的反應不理想,我會就發癲。給傷害過之後 -並不是誰傷害我,而是我們的關係傷害了我們,情況就像是穿得很隆重去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場合,周圍的人卻是很casual的,很難受,但恨不了誰 -我學習自設底線。
有了底線,就有了所謂曖昧,因為底線其實是設來踩的而不是設來守的。我認為我們見面時要保持一定距離,因為你只一個比較談得來的朋友,但感覺良好的時候不妨讓你往我這邊靠得近一些,因為靠得近一些並不代表甚麼。無論你靠得多近,我的行為永遠君子。你動手的話我會阻止,因為我是一個君子,因為我不想讓你失儀,因為我根本不想跟你發生些甚麼,只你是個我不介意你跟我靠得近些的人。曾經往我這邊靠得近一些有比我年輕的,有結了婚的,但就是沒有跟我年紀相約的。我們在身體距離的變化當中得到快樂,但我需要的快樂就此而已。
我知道我需要的快樂就此而已是很後來的事,我從來都只肯認我是君子,再多也只會說不想讓你失儀。直至有一段時間我習慣睡前讀幾頁書,然後我突然明白曖昧是用來支撐某一段時間的生活。我開始明白需要的快樂就此而已是件甚麼的事,我認自私,但至少我認。我仍然覺得扮君子不讓你們吻下來,比讓你們吻下來但給你們知到其實我並沒有這需要來得大方得體。哪你們呢,能告訴我你們同時跟多少個人靠得很近嘛。所以我不會為此而討厭自己。
你在我懂得承認我的自私後才遇到我,其實算是走運。起碼我知道我拼了命的為你做過甚麼之後,就算反應不理想,免不了的難過一陣子,但總也不會發癲。因為我知到只是我想你快樂,或者是我純粹的希望你因為我而快樂。
我已經忘記為何會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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