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特別。你有那種觸覺,那種我很羨慕卻又知道是天賦的,無論怎也不能練出來的那種觸覺。你會說我不敢說但其實很想說的話,卻又不是硬說出來要人認同的,是自然的。我和你的想法看來很接近。你很注重個人風格,你對生活有要求,你很隨意就能畫得很好的畫,你的頭髮很好看。
你很特別,那是第一眼的事
(#1)。
我也很特別,我早就知到。我有那種觸覺,你很羨慕卻又久久未能練成的那種觸覺。我會說你喜歡聽的話,卻又不是硬說出來逗你的,是自然的會說你喜歡聽的話。我能穿你很想穿但老是覺得自己穿得不稱身的那種襯衫,我聽一下就能分別出冷門的音樂類型,我知道很多關於文學的事。
於是我們走在一起。
我很特別,可這只是第一眼
(#2),與第一眼之後很短時間(與你的整個人生比較而言)的事。
慢慢的,你來我家看我的書
(#6)。你也喜歡上我喜歡的導演,並且開始深入研究他(們)的作品。你帶我上你認為是這城市最有水準的館子,我也愛上了那裡的菜式。我帶你去舊區的玩具檔,你用很低廉的價錢就買到從前只在雜誌styling相內看見的老玩具。我用上你的髮型師,你用我的香水,我學會看你看的關於專門題材的雜誌。你送我一套你也有的被單,因為我來過之後覺得那質地很好。我給你買了一件我慣常穿的品牌出品的襯衣,因為我覺得你也會穿得很好看。你開始用我的數碼相機拍照,我學會用你用的 software畫出簡陋但會引你發笑的圖畫
(#4)。在Flea Market你會替我講價,那是我從來不會做的事。我會替你在ebay投得你很想得到或從未見過的東西,可你之前從不相信線上購物。我們一起去試新啟用的鐵路幹線,我們一起去我們未去過的國家旅行,我們一起認識了一些新朋友,我們開始抽同一家的菸。
一個人的眼界被一個人開闊,我們成就了我們。
我們漸漸發覺我們變得很相似。我們的喜好很相似,但卻比從前模糊了,因為我也開始深入研究你喜歡的題材,但時間有限,放在研習文學的時間少了,漸漸它就離我遠了。你也因為多看了戲而比較少時間作畫。我在你身上嗅到自己的氣味,也發覺我身後原來是你的影子。你/我也許還仍然是你/我,但你和我是「我們」的時間比較多。
開首的一段時間很好,我們覺得我們得到很多。但後來,你發覺我會用你最討厭的方式說最難聽的話,我也發現你很懂得做我認為這世界上最不理別人感受的行為。我們覺得我們很討厭,雖然之後還是會和好。並不是習慣的和好,是真心的和好。說到底我們是相愛的,而且是一種確切的相向的關係,也不會用那種因了解而分開的爛藉口來甩掉對方。
因為這是一段實在的相向的關係,每一次苦難之後,不論是我說出了最難聽的話,抑或是你做出了最不理別人感受的行為,我總會問自己問題出在哪頭。然後我赫然發現,你的身體行為想法上不只有我的氣味我的喜好我的認知,還有我最無嵇的說話方式,最刻薄的假設與最陰暗的一面。我不知怎樣跟你證明這個論點,也搞不清楚有沒有辨證的需要,但我堅信從前我第一眼看見的你不懂得無嵇與及刻薄。不要懷疑這個想法,用不著去懷疑,我相信我看得很清楚。再辨證下去只會跌入一個沒完沒了的宗教式迷思
(#5),就如辨證創世記內敘述的七日是我們感官所認識的七日,還是一個比喻性的七日。我最討厭你的,是你從我身上得到的,即是說我最討厭我自己。
特別的不在第一眼,而是因為第一眼所發生的很久之後的事。
我這夜正數算
(#3)有幾多人可以令我討厭自己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