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7, 2006

日記

1. HUH?!
讀一仔,book A好幾版的篇幅在介紹內地的BLOG。五個BLOG中,只有安替一個比較正路。其餘的木美子、芙蓉姐姐、流氓燕及胖大海等,不是行騎哩,就是與性事有關。或許其中有些不是真騎哩,但報導也偏向將他們描述為騎哩。起碼,若我不是在這裡工作,對BLOG沒有太多的接觸,這報導會令我覺得BLOG是一件嘩眾取寵的事。報導最後有個小總結,說BLOG未能在香港盛行,是因為這裡沒有如木美子等引人注目的blogger。

死喇。主流傳媒如斯的報導,Blog在香港發展下去,會是變成怎麼樣?

對於如木美子此等將自己性事公開的podcast/blog,我也未知應該怎去面對。不是要批評,但若在BSP繼續工作,對這些事也應該有一種看法/立場。是女人在中國社會中的一種解放?是不顧道德的商業活動?(木美子是博客網的職業博客,即是受薪的)高層說internet是有容乃大的事,我意會。 internet也應該是人人有權發聲的。但,木美子...在我來說很難容得下...找個沒這麼極端的,如芙蓉姐姐這般齋吹而又不傷害人的,怎面對好呀??接受她我會接受不了自己,不接受她我會覺得自己小氣呀!最接受不來的或許不是芙蓉姐姐寫的文,而是拿這來炒作的人。internet就是給這些人哉了。

連google.cn也要對search key words作自我審查,究竟現在的internet是怎麼一回事?有沒有轉彎的餘地?


2. 年紀大定機器壞?
身體真的差了。我討厭厚疊疊的衣服。今天穿的冷衫只不過厚一點、重一點,膊頭就給拖得像快了甩下來。搞甚麼鬼。


3. 陳奕迅 最佳損友
實實在在踏入過我宇宙 即使相處到 有個裂口
命運決定了 以後再沒法聚頭 但說過去 卻那樣厚

早知解散後 各自有 際遇作導遊
奇就奇在接受了 各自有路走
卻沒人像你讓我 眼淚背著流
嚴重似情侶 講分手

有沒有 確實也沒有 一直躲避的藉口 非甚麼大仇
為何舊知己 在最後 變不到老友
不知你又有沒有 掛念這舊友 或者自己 早就想動頭
來年陌生的 是昨日 最親的某某
總好於那日我沒有 沒有 遇過某某

是敵與是友 各自也沒有自由 位置變了 各有隊友

Wednesday, January 25, 2006

birth chat

你們的話總是很虛無,你們知不知道?你們的出發點再實在,你們說出來的話總也令我覺得很難過。所謂難過不是因為負面的評語或是難聽的說話,而是太虛無,我沒辦法聽得明白,我連分別出說話是中立是負面是正面的支點也沒有,所以我覺得很難過。尤其今年異常的睡眠不足。你們不但對我不認識,甚至很多誤解。所以當我也很想認識自己多一些之時,世界於我更覺抽離。我發現最了解我的,原來是http://astro-software.com/的birth chat。它真切了解我的不好,令我覺得很釋懷。這是從來沒有人能替我辦得到的。

Saturday, January 14, 2006

Twins / 網上日記 / 風度

別人的nano不小心留在我手。自己的歌聽得悶了,於是偷聽別人的歌。<好心好報>、<我們的愛>、<飛女正傳>、<逆插玫瑰>、<男孩像你>加一堆黃耀明加一堆王菲再加一堆不得了的TWINS。


TWINS,是可等的不得了。當年在K房,<明愛暗戀補習社>的MV一播,我們幾個定必搬開茶几,然後幾個五呎十一吋的就會跟我發起癲來。又,我廿歲生日,五呎十一吋們送了我兩份禮。第一份是Tim Burton <The Melancholic Death of Osyter Boy>的Hard Cover 版。當年此版本屬珍品,因為連Page One也未入貨,價錢也蠻貴 。接下來幾件蛋餅鬼鬼鼠的拿出第二份來,是TWINS第一本寫真集連DVD!嘩!寫真集其實我麻麻,但未拆,他們就已經說可不可先讓它們把DVD燒多兩份...當然可以...因為我對這些東西興趣不大。但,我必須承認,我當年是很喜歡TWINS,也有買過她們的唱片。


今日,大人(這裡指年紀大的人)會批評TWINS,會批評喜歡TWINS的小朋友,然後就運用他們強勁的free association,將之聯繫到一代不如一代的說法上。我不反對TWINS唱得好差,也認同今天的她們還仍然一成不變。我是一個被流行文化浸大的人,買過全盛時期的Yes! Idol,郭富成未開聲時唱的歌我全部識唱,還會跟兒時同學跳<今年夏天>,與及我試過很喜歡TWINS。現在誰敢說我是一代不如一代?!如你敢,請舉原因說明之。而那些五呎十一,一個在大學教書,一個在衛星台做新聞,一過去了拍廣告。很喜歡過TWINS又有怎樣不妥。


流行文化不是次等文化。它有它給人的啟發。
而一種文化之所以能壯大,在於包容,而不是畫界線。
再者,人生分階段的,對吧?你總不是一出生就有三十歲人的mentality掛???!


經常讀到有關blog跟網上日記的分別的討論。一般傾向說blog比較言之有物,較著重於交流。網上日記則屬年青人無無聊聊手作仔,不值一提,也不能與blog相提並論。或者是我誤解了,但我有以下想法,如有謬誤,懇請賜教。


首先,日記是否就代表不是言之有物?
第二,網上日記使用者的年紀一般較用wordpress、typepad等的用戶細一大截,我們怎可能要求十六歲的人與三十六歲的人用同一種方式做事...而現在三十六歲的人,他們十六歲時,又是不是用三十六歲的思維做人呢?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但起碼我不是。
第三,為何要用這樣的一個分野作標準?


我也很憎恨符號字,我也很怕無聊的人。但我信人生有階段,今天寫符號字,明天未必寫不出精彩文章。批評是必須,但是否認該如此一面倒。


題外話:
隔離台又0黎料!你堂堂一個Territorial TV,用不著下下跟0下話?Paid TV 0甘細你都跟!做market leader要有風度先得0架!

Thursday, January 12, 2006

我不是 multimedia 人 lu (潛台詞:我曾經以為我是)

今日魔鬼傳來邪惡的消息,邪惡程度比Morgoth或Voldemort尤甚。MacBook Pro 15.4 inch : 1.67 Ghz Intel Core Duo,港幣一萬五千九,多加四千就有1.83 Ghz 。前者與Dual-core 2GHz PowerPC G5同價,後者的價錢則可換到Dual-core 2.3GHz PowerPC G5 。

http://www.apple.com/macbookpro/

早前有片剪的時候,由早唉唉唉到晚,就是唉自己沒有架撐。PC不是不好,但要做大量graphic rendering時,mac總必勝一酬。當然,說就是為實際,其實當中也夾雜點點點點虛榮。mac嘛,是icon嘛。當學生的年頭,誰不想有一台 power book?!有power book就可在上課時躲在一角做freelance job,上堂做賺錢job,成個school最型喇。job的酬勞少不緊要,最緊要型。讀multimedia的學生,什麼都不緊要,最緊要型。為什麼讀 multimedia?因為以為會好型。(聲明:我讀multimedia,只因為AL少考一科,很難要其他大學收我)


卒之,讀了,相信還算是第一代用Flash的(但今日對著flash mx時我像智障),都是型不來。iPod我還是今年才有,電腦就更甚,只停在五、六歲時用大磁碟片玩打鴨仔的年代。


恨是十分恨買,但為興趣還是為虛榮,我還是要先搞清楚。其實為哪樣都可以,都不是一個錯,但就一定要坦白。做人0既野,坦坦白白開心好多。

Friday, January 06, 2006

如果下次HOMPY有人除褲, 佢地又會唔會除褲哩?

本來,我有另外一事要寫。

但,今早,我在一個地方,見到鬼。所以要先寫這個。那東西,上個月廿三號就已經在我們的版面裡死掉。死掉了的東西再出現,不是鬼的話哪會是什麼?

年 頭年尾,回顧展望這些事本來何等平常。但,用字"相似"唔等如你cap到個tone,cap唔到個tone其實好難做架。做到個tone其實都唔係好事, 我地哩度d人全部癲癲地架,如果你地本身d人都同我地一樣癲就OK0羅。如果你地係正常人就咪夾硬0黎喇,都辛苦0架我知!

唔知你地係咪同我地一樣癲哩?如果下次HOMPY landing有系管(當然係牛肉唔係我)除褲,佢地又會唔會有個系管出0黎除褲哩?我好想知呀~

Tuesday, January 03, 2006

05

本想寫回顧,可惜我懶,兼覺得冇乜好寫,倒不如貼出今年的代表作算啦



經典
憑這兩張野我不知呃左幾多眼淚返0黎